宁波博物院荣获年度“先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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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日,在鄞州区“119”消防安全活动月启动仪式上,我院被鄞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评为“2021年度先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我院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范化、设施完好化、标识标准化、知识普及化”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期间的消防管理要求,认真按照消防法规,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宣传、管理、档案和应急演练等各项制度:一是公开院内责任人管理人信息和签订年度承诺书,明确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采取专职消防管理员、保安人员巡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检查,重大节日、活动由院领导带队检查等方式,特别加大对院内安全高风险和突出风险区域、设施设备的巡检力度,对发现的隐患采取定间、定人、定方案强整改方法,扎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二是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主动与院内各部门加强沟通,通过短信、浙政钉和微信等多种手段,定期不定期发布安全提醒、消防安全知识、安全宣传图册和短片等,由各部门负责人督促职工学习、考核,安全部门进行汇总上报。三是创新培训方式和手段,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宣传月”的时间点,制定契合我院的培训演练方案,主动、提前邀请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和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的专家老师,通过理论授课、实操演练和技能竞赛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培训与演练,较好地提高了院内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意识和处置能力。四是利用资质齐全和技术专业的消防维保公司按规定对院内消防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年度检测,对损坏的消防设备设施及时更换维修,增补和更新微型消防站内的防护器材和抢险救援装备,确保了院内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此次荣誉称号的取得,是对全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充分肯定。今后,我院还将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力建设“平安宁波”为抓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层层落实消防安全防控职责,全力以赴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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