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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视与回响-19世纪宁波外销画中的东方生活图景”展览配套展示活动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15信息来源:宁波博物院作者:办公室1字号:[ ]色调调节:

    为配合“凝视与回响-19世纪宁波外销画中的东方生活图景”展览,拟举办相关配套展示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凝视与回响-19世纪宁波外销画中的东方生活图景”展览配套展示活动

    采购方式:比价商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8万元

    二、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凝视与回响-19世纪宁波外销画中的东方生活图景”展览配套展示活动的策划、组织、执行及现场管理工作,包含方案策划、流程执行、舞台设备、现场布置、活动拍摄等全流程服务

    1.策划展示活动贴合展览主题,方案完整可落地;

    2.统筹现场流程、节目演出及主持人,保障活动顺利进行;

    3.提供舞台设备租赁、搭建及专业技术保障;

    4.完成桌椅布置、氛围营造,符合活动调性;

    5.负责现场摄影摄像,按时交付高清素材;

    6.保障现场安全规范,团队专业、执行高效。

    三、竞标单位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企业及法人代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提供1项及以上同类文旅活动项目合同及相关佐证材料。

    4.报价单:明确项目总报价,报价应包含主场日活动的创作、排练、演出的所有相关费用(如创意策划、音响灯光设备、运输、布景、拍摄等)。服务时间需确保在7月1日之前能顺利演出。

    5.参加竞标的单位需在2026年6月18日16:00前提供实施方案、询价函、报价清单、资质证明材料、相关案例材料、实施方案等竞价资料,递交的文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胶装),一式一份文件袋须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内容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发生的全部费用。提交地点:宁波博物院宁波博物馆馆区(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中路1000号),联系人:全老师,联系电话:0574-82815535,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文件。

    6.评审与确定

    我单位将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采购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合理性、活动方案的创意与可行性、团队专业能力与相关业绩、服务保障能力等。不保证最低价中标,恶意低价或存在重大缺漏项的报价视为无效。 

    7.其他事项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遇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应协商解决。本次公告解释权归宁波博物院所有。

    附件一:项目清单.xlsx

    附件二:询价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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