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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馆之宝”主题材料采集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3信息来源:宁波博物院作者:采购意向字号:[ ]色调调节:

为配合中国文物报社“镇馆之宝”征集活动,积极对外宣传本院馆藏珍品,推广地方历史文化,拟精选馆藏文物进行主题性、创意性拍摄制作,并在之后进行“镇馆之宝”征集活动的报送,并在本院新媒体平台上发布宣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馆之宝”主题材料采集项目
采购方式:比价商议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38000 元

二、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1、基于中国文物报“镇馆之宝”征集活动的具体要求,围绕宁波博物院精品馆藏,采集相关文物信息,拍摄视频共3条,单条时长5分钟以内。保证素材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画幅比例为 16:9,成片大小不超过600MB。其中1条为AI生成文物创意视频,2条为实景拍摄结合二维或三维特效文物解说视频。
2、剪辑制作要求:可运用实景画面、二维特效、三维动画、AI等方式结合表现,保证画面的清晰度、构图、色彩、亮度等达到专业水准;
3、解说文本:体现博物馆展览特色、展览风格及奖项基调解说文本3份;
4、配音要求:根据具体视频,需包括解说、音乐动效、一声道解说(含采访)、二声道背景音乐及音效;
5、音乐:背景音乐要结合展览特色,保证过渡流畅自然;
6、视频合成要求: WIN系统基于DN*HD 1080P 25fps序列,输出高码率1920*1080mp4无损视频。

三、竞标单位要求
1、参加竞标单位应有拥有后期剪辑制作能力。要求团队能够提供创新的艺术理念和视频效果呈现,并能够根据项目需求制定详细的文本解说及配音等内容。
2、需具备2个博物馆或文物类相关视频项目的完整制作经验,并提供成片案例与合同。
3、需具备2个历史文化类AI视频项目的完整制作经验,并提供成品案例与合同。
4、过往案例曾获省级以上奖项或官方推荐者优先,需附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竞标。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参加竞标单位需在9月7日12:00前在宁波博物馆进行现场考察了解,提交项目具体方案、资质证明材料、过往业绩案例,提交材料需逐份盖章,并现场签字确认。地点:宁波博物院宁波博物馆馆区(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中路1000号),联系人:项老师,联系电话:0574-82815534。
7、参加竞标的单位需在9月8日16:00前提供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一次性报价、信用证明、资质证明材料、过往业绩案例等竞价资料,提交材料需逐份盖章。报价内容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发生的全部费用。
8、参加竞标的单位,需现场提交密封包装的竞标文件,封面需注明竞标项目名称、竞标单位并加盖封印章。提交地点:宁波博物院宁波博物馆馆区(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中路1000号),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0574-82815512,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文件。

附件1:询价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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